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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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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8〕3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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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践教学相关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条例、课程设计工作条例、实验教学管理条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等要求,教务处将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组织开展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实验课程教学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等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实习(实训)和课程设计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
对2017年5月~2018年4月期间的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课程设计计划一览表和实习(实训)计划一览表;
(2)每门课程设计、实习(实训)课程的教学大纲和任务指导书;
(3)每门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每门实习(实训)课程的计划实施安排表、实习(实训)总结报告;
(4)学生的课程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手册、实习(实训)报告,上述每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评定表。
2、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以系(教研室)为单位,对2017年5月~2018年4月开出的实习(实训)(含制图测绘、建筑测绘;不含毕业实习,下同)、课程设计进行检查。
(2)督导员检查
检查各学院2017年5月~2018年4月的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环节的教学大纲、工作计划(含实施计划)、任务指导书及工作总结,检查上述教学文件的规范情况以及教学实施的工作情况。
按照每个学期的实习(实训)计划一览表、课程设计计划一览表及学生成绩评定表,每个实践环节随机抽查10名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手册、实习(实训)报告,或课程设计的说明书(论文),检查存档材料的完整度、指导规范情况、以及成绩评定的符合度等。
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课程教学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
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独立设置实验课程以及含有实验教学的课程的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实验教学文件资料: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教学指导书。
(2)实验教学组织与实施: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内容和过程符合实验教学指导书要求;加强实验教学课堂管理。
(3)实验教学效果与评价:严格实验考核,评分标准客观合理;成绩评定合理、准确;实验成绩记载完整、正确。
2、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课程(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含有实验教学的课程)教学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课表;各门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指导书;实验报告批阅情况。
(2)督导员检查
对各学院自查资料进行复查;随机抽取若干实验课堂,检查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指导书、实验报告批阅情况、实验成绩记载等。
三、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1、检查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含领导小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及审批手续;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指导书填写及审批情况;学生的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2、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2)督导员检查
主要检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含领导小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报告,并随机抽取1-2名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制定情况、选题的符合度、指导学生人数、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上述工作的完成及规范情况。
四、检查时间
1、本学期第11-12周(5月14日-5月25日),各学院开展自查工作。
2、第13周(5月28日-6月1日),督导专家到各学院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2、专家组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写出检查情况报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本次专项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教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的依据。
教务处
2018年5月14日